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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爸爸”遗弃双胞胎女婴致其死亡被判一年
发表日期: 2008-06-22 10:13:41 阅读次数: 3040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未婚爸爸”遗弃双胞胎女婴致其死亡被判一年

  因没钱给早产双胞胎女婴治病,“未婚爸爸”王海卜遗弃了一对女儿致其死亡。6月20日,北京海淀法院以遗弃罪判处王海卜有期徒刑1年。

  今年1月4日早上9点,王海卜的女友史某在海淀区四季青医院产下一对双胞胎女婴。由于这对双胞胎系早产儿,肺叶发育不完全,须转院治疗并需要大约20万元的治疗费用。当天下午,拿不出钱的王海卜将双胞胎女婴遗弃在海淀区四季青南平庄南侧一土坡上,致一名女婴死亡,另一名女婴经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2点死亡。当天王海卜被抓获。

  王海卜在庭审时称,他当时没有放弃治疗,向医院表示不想转院,但医生告诉他,医院现在治不了,如果不转院,两个孩子下午就有可能会死。“我一时糊涂,就把孩子抱走了”。

  法院审理认为,王海卜对年幼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鉴于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对其酌予从轻处罚。(记者王秋实)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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