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站内留言 QQ:在线咨询
  >> 分 类 导 航
【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
【劳动常识】
┝ 劳动常识
【社会保险】
┝ 社会保险
【竞业限制】
┝ 竞业限制
【商业秘密】
┝ 商业秘密
【工伤处理】
┝ 工伤处理
【劳动保护】
┝ 劳动保护
【福利保险】
┝ 侵权赔偿
【人事争议】
┝ 人事争议
【企业改制】
┝ 企业改制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外国人持国外驾驶证肇事属何种违章行为的答复
 民政部关于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因交通事故死亡的抚恤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第二审判决改变第一审判决认定的罪名后能否加重附加刑的批复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车辆转卖未过户发生事故经济赔偿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
 肇事逃逸处罚适用的司法解释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对陕西省公安厅关于不符合法定条件领取的驾驶证是否有效问题请示的答复
 关于盗窃未遂行为人为抗拒逮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可否按抢劫罪处罚的请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旅居外国的中国公民按居住国法律允许的方式达成的分居协议,我驻外使领馆是否承认问题的函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 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08-05-05 07:49:28 阅读次数: 2899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国发[2008]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设置方案,现将国务院机构设置通知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国务院组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监察部与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机构列入国务院序列,编制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

  三、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国务院直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统计局

  国家林业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旅游局

  国家宗教事务局

  国务院参事室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预防腐败局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在监察部加挂牌子。

  五、国务院办事机构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国务院研究室

  六、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新华通讯社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国家行政学院

  中国地震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国家档案局与中央档案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的下属机构。

国务院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上一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08年修订)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1条评论] [发表评论]
 [url=http://www.ds.com.cn/models/ds5ls-gallery]2016款DS 5LS[/url],[url=http://m.pcbaby.com.cn/product/anbolac/]安宝乐[/url] [FmGzoVta 2016-08-22 11:31:38]
第1页,共1页,共1条评论 1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7-2012 中国劳动争议律师网-济南律师-济南律师事务所All rights reserved
单位: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4号楼42层
联系人:邹维高 律师 电话:0531-58769888 手机:18605317173 E-mail:weigaolawyer@126.com QQ交流:724321172
鲁ICP备09084552号-1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网